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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高教自考免考课程的规定
允许申请免考的课程(指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课程):
1. 公共基础课。即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等课程。
2. 名称(内容)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指各类高等学校专业教学计划中课程的名称(内容)和授课时数(学分数)分别与所报考高等教育自学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名称(内容)、学分数基本相同的课程。
3. 所报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属于所学专业的概论性课程。例如英语、法律、中文、数学、物理专业的专科(基础科)或本科的毕业生,可分别免考公共外语、法学概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普通物理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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