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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高教自考教育专业停考后的过渡办法
福建省自学考试教育专业(专科)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的通知》(教考试[1998]
1号)的决定,于2002年上半年停考。考虑到教育专业在籍考生人数多,为使考生在停考前有更多一些考试机会,福建省特增加安排考试课程,有关事项如下:
1.1999年下半年始至2001年下半年止安排5 次考试,每次考试课程门数8门左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提供考生2至3次考试机会。
2.1999年底以前考完原教育部颁发的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公共政治课在内 )的考生,可按原计划审核毕业。
3.1999年底未能毕业的考生,2000 年公共政治课转按执行改革后新的公共政治课,即通过哲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加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4.未通过哲学课程考试的考生,须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2门课程,其余课程不变。
5. 教育专业在籍考生可根据提供的考试课程安排表,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地安排好自己应考课程的顺序;科学、合理地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进度,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可首先安排报考,公共课及公共政治课可最后报考。
教育专业2000-2001年考试课程安排表
| 2000年上半年
| 4月29日 |
4月30日 |
| 上午 (8:30-11:00) |
下午( 2:00-4:30) |
上午 (8:30-11:00) |
下午(2:00-4:30) |
| 教育学 |
儿童心理学
学校管理学 |
学校卫生学
教育心理学
大学语文(本)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中国教育史 |
|
10月28日 |
10月29日 |
| 2000年下半年 |
上午(8:30-11:00) |
下午(2:00-4:30) |
儿童心理学
普通心理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学校卫生学 |
学前教育学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家庭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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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
4月29日 |
| 2001年上半年 |
上午(8:30-11:00) |
下午(2:00-4:30) |
上午(8:30-11:00) |
下午(2:00-4:30) |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儿童心理学
学校管理学 |
大学语文(本)
学校卫生学
教育心理学 |
中国教育史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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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
10月28日 |
| 2001年下半年 |
上午(8:30-11:00) |
下午(2:00-4:30) |
上午(8:30-11:00) |
下午(2:00-4:30)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普通心理学 |
中国教育史 |
学前教育学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家庭教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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