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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考英语本科段毕业条件
英语专业(本科段)课程考试水平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相同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本科段考试计划规定的11门课程成绩合格,累计达到65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段毕业证书。
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暂行规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者,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者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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