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从2000年上半年起执行新公共政治课方案
上海市明确规定:
一、自2000年上半年开始,本市开考的所有专业的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全部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作相应调整(专科、基础科段设3门,本科段、独立科段设2门)。
二、自2000年上半年起,所有专业的新、老考生全部都按照新设置的公共政治课程参加考试。
三、现设公共课程与改革后新课程的衔接,按教育部的规定实施。其中,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续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者,以本、专科两阶段合计, 必须通过至少3公共政治课(不计重复)、且满12学分,才可不再参加新课程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