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处以有关单科成绩作废: (一) 试卷上下写或故意乱写、涂改准考证号和姓名等栏目,在试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写上姓名、证号或作其他标志,以及在答卷上另附纸答题的; (二) 不按规定使用书写工具答卷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 在试场内吸烟、左顾右盼,经教育不改的; (四) 终考信号发出后不听劝阻继续答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