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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段)与新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 考试计划
说明: 1.序号3-5,7-14,16为相同(近)对应课程;序号15为非相近对应课程;序号6右列为新计划课程;序号1左列课程可对应顶替序号1,2右列二门课程并以二门课程计。 2.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在专科(含基础科段)中巳通过原“工程数学(三)”者,不应再报考序号6右列相同深程,而应加考“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中的“工程制图”课程以补足毕业总学分和总门次。 3.表中“学分”左右列分别注明,左列空缺者从2001年起统一以右列(《目录与规范》新计划)为准。 4.可归入独立本科段新计划第二类(电工类非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的老考生,若已通过原加考课程“微机原理及应用(电)(4)”和“电机与施动基础(5)”两门者,可不再加考“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6)”课程;仅通过其中一门者,仍须加考“自动控制原理与系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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