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百余自考舞弊者受处分
2000年6月15日,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对2000年4月底自学考试深圳考区考试舞弊的学生作出处分决定,112名舞弊者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这些考生中,有115份试卷作废,成绩记0分,其中48人还被推迟一年毕业,3人被推迟两年毕业,两名有意扰乱考场、威胁监考老师的被取消自考资格。
这些受处分的考生的作弊手法主要是夹带书本、笔记本、纸条进考场,考试过程中偷看或相互传递纸条,也有少数冒名顶替的。
据深圳市自考办介绍,深圳市自1984年开设自学考试考场以来,已有19万多人报名参考,取得大专和本科文凭的约4000多人。每次考试,均有少数人作弊。深圳市自考办为了保证自考的质量,制订了一系列严格的考场纪律:规定凡夹带书本、笔记本入考场的,试卷作废;偷看、抄袭的,除试卷作废外,还延长两年毕业;冒名顶替的,当次所报的所有科目成绩为零,延长两年毕业,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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