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受到社会欢迎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它是教育考试制度的组成部分,它是以学校办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宽进严出、教考分离为特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教育。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国家承认其大学专科学历,享受国家规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专业主要是应用性、职业性、社会性急需的专业。专业教学计划由试点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省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试点学校共同确定。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基础理论课程以必须、够用为度,突出专业和职业技能训练,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各专业的学制为三年。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招生对象为当年高考成绩在普通高校大专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的考生,从2000年起,在高职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参加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录取工作由各试点学校按规定开展,收费标准由市教委按规定核准。
学校按市教委审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由市自考办组织对主干课程进行统一考试(一般为10门),其他课程由学校组织考试。从97年以来的统计分析,各试点学校的统考平均合格率都保持在75%-80%,这说明试点学校的教学质量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上海市教委于1997年颁发了《上海市开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的暂行规定》。经过几年的试点实践,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这一新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成材之路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受到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欢迎。目前,全市有24所试点学校、41个试点专业、14000名在校学生,今年计划招生8400余人。96、97届的学生80%通过努力获得了毕业证书,大多数学生都找到了理想的工作。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成绩,其原因有4点:
1、严格把好质量关。质量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教育行政部门对试点学校严格把关,凡教育质量不高的学校,取消其试点权。考试部门把好考试关,严格做到教考分离,保证了毕业生的规格质量。试点学校把好教学关,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保证了教学质量。
2、开设专业适应了社会的需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开设的专业适应了社会的需要,这些专业受到了学生的欢迎,也受到了社会的欢迎,使学生毕业时能较顺利的找到工作岗位。
3、政府各部门合作、支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开展受到了市计委、市人事局、市教委和市考试院等部门的配合、支持,为学生的学习、考试、就业等都给予了支持、扶植。
4、通过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试点工作,民办高校也注重了自身建设,通过学校校舍改建、师资队伍的建设等措施,提高了自身的办学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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