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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第六章(国家公务员管理)自我测试
简答题及答案



    1. 简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

    答: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1) 有利于提高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吸引一批人才从事行政管理,形成高效能的行政指挥系统,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2) 有利于加强干部人事工作法制建设和公开监督,使干部工作从“人治”走向“法治”,有利于形成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3) 有利于实现党政分开,加强和改善党对整个干部工作的指导。

    (4) 有利于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政务活动家和行政管理家。

    2. 我国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有哪些区别?

    答: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和业务类两大类。政务类公务员一般是指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业务类公务员是指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除了政务类公务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这两类公务员的主要区别在于:

    (1) 产生方法不同。政务类公务员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或任命;业务类公务员的录用要通过法定的考试,公开竞争。

    (2) 任期不同。政务类公务员有法定的任职期限;业务类公务员实行常任制。

    (3) 职责不同。政务类公务员主要是制定政策,并负有相应的政治责任;业务类公务员主要是执行政策和从事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履行相应的行政责任。

    (4) 评价依据不同。对政务类公务员的评价是以政绩为主要依据;对业务类公务员的评价是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


    (5) 管理机关不同。政务类公务员由选举产生他的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按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业务类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按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

    3. 如何进行职位分类?

    答:职位分类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职位分类主要包括四步:第一步,职位调查,这是进行划分职位类别和等级的依据。通常采用的有书面的、实地的、综合的调查法。第二步,在职位调查基础上进行纵向或横向分类。第三步,制定职位说明书。即写出说明与职位有关的各种事项的书面文件。第四步,依法实施分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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