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每个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同时也是价值的享受者。就是说,人既是价值的客体,又是价值的主体,是二者的有机统一。这是在价值关系上区别于物的根本之点。

    (2)人的价值的这种二重性具体表现为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个人的社会价值是个人与社会、他人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指个人通过自身和自身的实践活动满足社会或他人物质的、精神的需要所做出的贡献和承担的责任。个人社会价值的大小,取决于个人对社会所做奉献的多少,奉献越多、越大,个人的社会价值也越大;反之,如果一个人对社会奉献很小,甚至没有任何奉献,他的社会价值也就很小,甚至完全没有社会价值。

    (3)个人的自我价值是个人与社会、他人关系的又一方面,是指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社会、他人对自己和自己对自己作为人的存在的一种肯定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人作为人的存在就要有人的尊严和人格,社会和他人要尊重和保护个人的尊严和人格。其二,社会应能提供实现人的尊严和人格的物质和精神的条件和手段。社会的这两方面做得越好,个人的自我价值就越有保障;反之,如果一个社会既不保护人的尊严和人格,又不能提供人的尊严和人格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自我价值不能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