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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货币流通
一、货币流通的概念:
货币流通是由商品流通引起的货币的独立运动。商品流通是货币流通的基础,货币流通是商品流通的反映。货币流通的规模、范围和速度,受商品流通的制约,货币流通的性质取决于商品经济的性质。
社会主义货币流通本质上是为全体劳动者利益服务的,它反映的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互助合作关系。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货币流通,主要以银行、特别以国家银行为中心进行。
二、货币流通形式和渠道
我国社会主义货币流通有现金流通和非现金流通两种形式。现金流通,指直接以现金作为商品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货币运动,它是以银行为中心进行的。社会主义国家通过银行,有计划地投放货币和回笼货币来调节货币流通量,使之与商品流通量以及其他经济活动对货币的需求相适应。
我国投放货币的渠道主要是:
(1)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学校、团体向职工支付工资。
(2)商业部门、企业收购农产品。
(3)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支付差旅费,以及购买某些生产资料。
(4)国家通过银行投放货币作为农业贷款和支援贫困地区的拨款。
(5)城乡居民从银行提取储蓄存款。
(6)国家收购手工业品和废旧物品的货币支出。
我国回笼货币的渠道主要是:
(1)商品回笼,即商业部门通过销售商品收回货币,这是回笼货币的主要渠道。
(2)服务回笼,即通过交通、邮电、文化娱乐和公用事业单位的各种服务事业的收费回笼货币。
(3)财政回笼,即国家向企业、居民征收各种税款。
(4)信用回笼,即银行吸收存款和收回各种贷款。
非现金流通,又称银行转帐,指收付款双方通过各自的银行帐户,用转帐结算的办法完成货币收付的货币运动。非现金流通是直接通过银行进行的,因而,货币流通不超出银行的范围。
三、货币流通的调节
我国的货币政策,以发展经济、基本稳定币值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要保持币值的基本稳定,必须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调节货币流通量:
第一,要根据一定时期商品流通的客观需要,通过有计划地投放货币和回笼货币,使货币流通量与商品流通量相适应。为此,最根本的是要控制基本建设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以确保社会商品需求与商品供应的平衡。要组织好财政、信贷、物资、外汇的综合平衡。
第二,要坚持货币的经济发行,避免财政发行。经济发行是根据国民经济增长的需要而增加的货币发行;财政发行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而增加的货币发行。前者有物资保证,是正常的生产性的货币发行;后者没有物资保证,必然冲击币值的基本稳定,冲击正常的货币流通。
第三,要加强现金管理,合理地限制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范围。国家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学校、部队等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小额零星支付采用现金外,大额的经济往来,一律要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一定时期内,要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供应量的适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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