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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共课)第十七章辅导(7)

    社会主义的价格体系

    社会主义价格体系,是指整个市场经济中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各种商品价格的有机整体。

    目前,我国价格体系不合理之处主要表现在:同类商品的质量差价没有拉开;不同商品之间的比价不合理;主要农副产品的购销价格倒挂。

    合理的价格体系的内容就是,要在价格反映价值的基础上,形成各种商品之间合理的比价体系和差价体系。

    比价体系是指国民经济不同部门所生产的不同种商品的价格之间的对比关系。不同种商品价格的对比关系,实际上是不同种商品价值的对比关系。商品比价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工农产品比价,这是指在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的工业品零售价格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之间的对比关系。第二类是农产品比价,这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不同种类的农产品价格之间的对比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粮食与重要经济作物的比价关系。第三类是工业品比价,这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上不同工业品价格的对比关系。工业品比价包括轻重工业产品之间的比价、轻工业产品之间、重工业产品之间的比价,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加工工业产品和各种原材料、燃料、矿产品之间的比价。

    价格体系的另一个内容,是差价体系。差价体系是指同一种商品因购买与销售的环节、地区、时间的不同和商品质量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关系。商品的差价主要有五类:第一类是购销差价,指同一商品在同一产地的同一时期,商业部门向商品生产者收购商品的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第二类是地区差价,指同一商品、同一时期、在不同地区的价格之间的差额。第三类是批零差价,指同一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期的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之间的差额。第四类是季节差价,指同一种商品在同一市场的不同季节的收购价格之间或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第五类是质量差价,指同一种商品由于质量不同而产生的价恪差额。

    改革我国现行价格体系,其目的是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具体地说,就是要使物价总水平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物价水平相适应,劳动生产率上升幅度高于工资上升幅度,工资上升幅度高于物价上升幅度;多数重要商品价格大体接近价值;国家的价格补贴大部分取消;多数商品的比价、差价合理;各部门各企业在销售商品以后,都有可能获得大体相同的利润水平;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