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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民收人的再分配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基础上,社会主义国民收入还要进行再分配。通过再分配形成的收入,称为派生收入。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继初次分配之后,国民收入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分配。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之所以必须进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
(1)满足非生产部门的需要。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把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转给不创造国民收入的非生产部门,用以满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国家行政和国防治安等部门发展的需要和支付这些部门的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需要。
(2)加强重点建设,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从宏观调控的全局出发,有计划地将国家集中的纯收入,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不同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以及不同经济形式之间调节使用,以加强重点建设,克服薄弱环节,使社会生产力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合理配置。
(3)设立社会保证基金。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的赡养,对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及其家属的救济,以及举办各种社会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设立社会保证基金来解决。
(4)建立社会后备基金。为了应付各种突然事故和自然灾害,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后备基金,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是:
第一,国家财政预算。社会主义国家预算是指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通过国家预算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就是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国家以预算收入的形式,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和利润集中起来,然后再以预算支出的形式,有计划地把国民收入再分配于各部门、各地区和改善人民生活。
第二,银行信贷。银行信贷作为对社会主义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手段,有两个方面。一是存贷款活动本身。二是差别利率。包括存款与贷款利息率的差别、不同项目不同条件下的贷款利息率差别。信贷机构通过差别利率获得的利润。同时,通过存贷款的利息率,可以影响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
第三,劳务费用的支付。享受服务行业各种劳务的人们,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利。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使这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第四,价格体系。社会主义国家利用价格体系,通过价格的调整,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各部门、各企业以及居民之间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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