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洪恩在线 -> 继续教育 -> 自学考试 -> 考纲计划 |
|
|
北京市2001—2005年高自考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四、考试方法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实验、上机、实习课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实验、实习、上机课程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该课程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上机、实验、实习课程。 3.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4.在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修完并通过全部课程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撰写本科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为考生联系论文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五、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应执行以下规定: (1)档案管理(或档案学、科技档案管理)等专业可以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段。 (2)信息服务与管理、信息产业管理、图书馆学、情报学、秘书(包括涉外秘书等)、行政管理、历史等专业接考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的两门课程: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 (3)其它专业接考本专业本科,须加考本专业专科的五门课程: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文书学、档案保护技术和档案文献编纂。 2.在2000年底前已经按《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的实施意见》(京考委[1995]8号)有关规定接考本专业本科,但尚未毕业的本科考生,本计划公布后按本计划要求执行。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成绩有效。 六、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计划相衔接,已取各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说明: 1.2000年以前考生已经取得自学考试中国革命史课程合格成绩的,可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课程的考试;否则须参加两课程的考试; 2.2000年底前,已取得原计划中国近代史课程合格成绩的,可以替代本计划选考组中任意一门课。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