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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1—2005年高教自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主要培养能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维护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使用计算机系统的基本技能;具有从事计算机软件维护、开发和硬件设备维护工作的能力;具有阅读本专业英文资料的初步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要求相一致。本专业专科段考试课程共17门,学分累计74学分以上,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包括实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考试课程
学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大学语文(专)
英语(一)
高等数学(工专)
线性代数
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
计算机应用技术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数据结构导论
计算机组成原理
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操作系统概论
数据库及其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
2
4
7
7
3
8
5
4
4
4
4
4
4
4
4

含时事





含实验2学分
含实验3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含实验2学分

含实验1学分
  
  四、考试方式
  
   1. 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成绩通知单。
  
   3. 实验课程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课。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序号
1996—2000年考试计划
课程及学分
2001—2005年考试计划
课程及学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哲学        4
政治经济学     4
大学语文      4
基础英语      6
高等数学(一)(理工类)8
线性代数      3
数字逻辑      5
PASCAL语言     5
数据结构      5
微型计算机使用入门 3
C语言        5
离散数学基础    4
微型计算机     7
汇编语言      5
微机应用软件    6
计算机组织     4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大学语文(专科)    4
英语(一)       7
高等数学(工专)    7
线性代数       3
模拟电路与数学电路  8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4
数据结构导论     4
操作系统概论     4
计算机网络技术    4
数据库及其应用    4
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4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4
计算机应用技术    5
计算机组成原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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