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指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它产生其他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管理国家的一种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组织形式。

    (2)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的表现。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权力,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自己的组织,人民通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各级政权机关;第二,全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一切国家机关,包括行政、司法机关;第三,人民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及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的原则。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起来的:第一,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来源、所有者。人民选举代表是一种权力委托行为。第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来实现的。第三,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既是一种组织原则,又是一种活动准则。作为组织原则的民主集中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其基础是民主;另一方面,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不是并列的关系,后者由前者产生,并对前者负责。国家权利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一切国家权力。作为活动原则,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过程,就是民主与集中的过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我国国家权力的行使是集中统一的,不是分散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实行“议政合一”的民主集中制,这是我们的长处和优势。邓小平指出,我国政治体制的一个优势,就是决策、办事的总效率要优于西方国家。西方的政治体制由于过多地强调分权制衡,加上内部互相倾轧,损失了很大的效率。“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因此,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