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一国两制”构想,允许在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内有两个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长期并存,突破了在一个国家内部只能允许一种社会制度及其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而不允许另一种社会制度及其组织形式长期存在的认识。正如邓小平所说的:“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主体的国家包含不同的制度,马克思没有讲过这个问题,我们大胆地提了,如果不这样设想,绝对不可能统一。”

    列宁在探索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道路时,曾经提出要对外发展同资本主义国家的联系,对内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发展,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的帮手。“一国两制”构想进一步把“利用资本主义”扩展到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存在几个资本主义地区并长期不变。社会主义国家既可以作为国家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也允许和保护一定地区范围内存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