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答:作为行为规范的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主要有四方面的特征:
(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征。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和普遍性(又称一般性)的特征。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只有严谨的逻辑构成。
(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这是法律来源上的一个重要特征。法律是国家意志,它必须是由代表国家的机关来直接规定。所谓国家制定和认可是指法律产生的两种方式。国家制定的就形成成文法,国家认可形成的是习惯法。法律的权威性、统一性,其主要来源是国家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和保障的一种关系。
(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一个国家法律的实施·从长远和根本上来说,主要不是依靠国家的暴力或国家强制力,而是主要依算人民的自觉遵守,尤其社会主义国家更是应该如此。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离开国家强制力。法律的实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法律的强制性是国家施加的强制性,道德的强制性是社会施加的强制性,社会组织的强制性是社会组织施加的强制性。
2.答:无产阶级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观,不是主观臆想,而是有科学依据的。
第一,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是物质资料生产者本身的历史,即人民群众的历史。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迸的真正动力,是历史的真正主人。这种群众史观反映到人生观上必然是为人民服务,即为创造历史和推动历史的绝大多数人服务。
第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能够实现个人与社会的有机统一。从一般意义上说,为人民服务就是为最大多数人服务。就个人与他人、社会的关系而言,这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单向关系。实际上,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既是服务的给予者,又是服务的接受者,社会正是在这种给予和接受不断转换过程中运转。任何人离开了社会,其生活和生存都不可思议。
第三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本质和历史使命的客观要求。无产阶级的阶级地位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决定了无产阶级本质是大公无私。这种阶级本质在人生观上的表现,就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
总之,为人民服务人生观是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人生规律的反映,它有利于促进人类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与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相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