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合资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变更和终止过程中所发生的,以及调整股东和公司在出资、集资和转资过程中所发生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资本运营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经济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4.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5.商品房预售是指受让人在建房阶段即将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预先售予他人的行为。